2014年2月17日10时27分,梁某昏倒在某地铁出口的台阶上,据监控录像显示,她曾作出求救的动作,120救护车50分钟后到达,诊断梁某已经死亡。梁某的父亲梁某某以地铁未尽安保、救助义务致人死亡为由将某地铁、某急控中心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地铁方对梁某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梁某某和地铁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梁某某委托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律师团队代理诉讼。
汪腾锋律师通过大量查阅案卷,视频证据,敏锐地发现,地铁方的不作为是导致梁某死亡的重要因素。二审中,汪腾锋律师和对方律师展开激烈的辩论,表明地铁方依法应尽安保义务,乘客在地铁口倒地,地铁方应积极救助,而不是冷眼旁观,大量事实证据和情理法理面前,对方被迫改变了错误观点和顽固态度,主动与我方当事人联系,提出以高于一审判决两倍的费用调解,并同意在调解书上添加“对于梁某的死亡,地铁方深感歉意和同情。”最终,本案在汪腾锋律师指导的助理律师的斡旋调解下,终于获得多于一审判决一倍的赔偿款而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