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陈女士在国银达公司的相关人员游说下开通了昆明贵金属交易所的交易账户,期间并没有办理开户手续。然而仅过了不到一个月,国银达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就发生了故障,不能进行任何操作。虽然系统在三天后自行恢复后,但陈女士发现自己的30万交易资金已经损失殆尽。愤怒不已的陈女士将百般抵赖的国银达公司公司告上法庭,并委托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律师团队代理本案。
汪腾锋律师在分析本案后认为:国银达公司没有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就为陈女士开通实盘交易账户,并诱使其实盘交易的行为,已经涉嫌金融违规及欺诈客户。但奇怪的是,国银达公司既然没有手续,为何又能让陈女士直接开户交易,其中间又是如何获得昆明贵金属交易所的同意和许可的呢?对此,汪腾锋律师大胆猜测:国银达公司很可能以造假的方式编造了陈女士的“开户资料”,在骗取了昆交所的审核后,向陈女士开放平台的交易账户权限。
为此,汪腾锋律师首先在首次庭审开始后提请人民法院依职权向昆交所调取了陈女士的开户资料。接着,就上述开户资料中《开户申请表》上面的陈女士签名向法院申请文书司法鉴定。后经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进行的文书司法鉴定确认:上述《开户申请表》上面的陈女士签名笔迹并非陈女士本人笔迹,由此证实了汪腾锋律师合理猜测!最后,汪腾锋律师在本案的代理意见中主张:贵金属交易市场行情起伏较大,利润风险均高,是陈女士这种非专业个人投资者而言是很难把控的。因此,国银达公司在没有与原告陈女士签订开户通知书的情况下,为陈女士开通了昆明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账户,并导致了陈女士损失30万元,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当赔偿陈女士的全部损失。
在经过汪腾锋律师精心运筹下,原本能说会道、滔滔不绝的国银达公司法务代表被气得哑口无言。最终,人民法院同意了汪腾锋律师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国银达公司赔偿原告陈女士30万元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