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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假宣传,成功退房获赔

  2012年7月当事人汪先生慕名咨询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汪腾锋律师,其已签订房地产买卖预售合同的位于龙岗区的房产存在严重功能缺陷,与开发 商的宣传图册及项目沙盘大相径庭,无法正常使用。经过律师详细了解,发现房屋状况根本非宣传所称的“南北通透、通风采光极佳”,而是三个方向的窗户都被这 栋物业的外部建筑遮挡,连窗子都推不开,光线极差。汪律师敏感的捕捉到仅以房屋质量瑕疵为由难以让开发商同意当事人赔偿及退房要求,于是在与开发商谈判及 寄发律师函时均明确指出对方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和欺骗、故意隐瞒房屋缺陷等事实,使得开发商毫无法律漏洞可钻。经过律师多番协调,开发商只得同意退房,赔 偿当事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办理退赔涉及的国土局、法院等机构相关手续。当事人的要求全部得到支持,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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