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初,当事人王某某因被房东告上法庭无辜成为了被告,找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经过与汪腾锋主任律师沟通,汪律师了解 到:王某某租赁的租铺房东违反协议约定擅自翻倍提高租金,王某某表示不同意。在王某某按照原约定金额支付租金时,房东开始时拒绝接收租金,后虽接收了租 金,但在收据上备注收到仅“部分租金”。后更以此收据作为证据起诉王某某,并掩饰其事先已经知道王某某系某连锁药店负责人的事实,谎称事后方知,诉王某某 擅自转租。经过详细了解与仔细分析,汪律师与曹广辉律师在法庭上明确指出原告为受利益驱使,违法协议约定翻倍提高租金,目的在获得更高的租金利益,且其宣 称的王某某擅自转租事实纯属为其恶意单方涨租的动机提供支持。最终法院接受了两位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