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律师:汪腾锋】
去年下半年,深圳市政协主办的《鹏程》杂志社(下简称《鹏程》)因与合作单位深圳市银众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银众)发生纠纷:银众拖欠《鹏程》 100万元的合作款,在与银众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来到知明律师所,委托本所主任汪腾锋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处理与深圳市银众实业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纠 纷。汪主任接受委托后,分析了案情,并几经努力,查到对方的财产线索。本案经起诉、财产保全、公告、开庭等环节,去年年底,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 被告深圳市银众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鹏程》杂志社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原告《鹏程》杂志社取得了本案的完全胜诉。被告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现本案已进入 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