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蜿蜒,分开深圳与香港。两座一衣带水的城市,在香港回归后更加唇齿相依。随着口岸相继开通、边界禁区逐步缩减,两地居民来往日益频繁,甚至有不少香港居民在深圳打起了“官司”。
港籍同胞王老太太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大陆遗产分与其三子二女。在王老太太去世后老大雷伟就携其他兄弟雷康、雷琼、雷波向法院申请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没有分配到任何遗产的小女儿雷英对母亲的遗产分配不满,不服一审法院判决,遂向中院提起上诉。雷伟等四兄妹无奈之下找到了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贾润莲律师,应对雷英的上诉。
知明所律师经过与当事人反复沟通研究,最后找出突破口,在二审法庭上, 对于雷英的主张提交了补充代理意见,力证王老太太的遗嘱未超出范围处分财产,遗嘱合法有效,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最后法院听取了知明所律师的意见,支持被上诉方雷伟兄妹的主张,驳回对方上诉,维持了原判,办案律师得到了当事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