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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遭员工以未签合同索赔,知明律师援手企业维权获胜!

  钟某浪、叶某清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为由,向深圳市某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前东家深圳市某海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在知明律师的帮助下,劳动仲裁委驳回钟某浪、叶某清的仲裁申请。

  离职员工以未签合同为由索

  2016年11月9日,申请人钟某浪、叶某清入职于深圳市某海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外派验货员(QC)职务。不久,钟某浪、叶某清离职,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为由,向深圳市某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分别赔偿他们两倍的工资。

企业遭员工以未签合同索赔,知明律师援手企业维权获胜!

  劳动仲裁庭(图片来源网络)

  为了应诉,深圳市某海贸易有限公司找到了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律师团队,并迅速办理委托手续正式委托知明律师为其应诉。经过仔细研究案情,汪腾锋律师团队张青平、郭奕璇两位律师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钟某浪、叶某清所提交的证据,其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均存疑,因此不能证明两申请人和我方当事人曾建立劳动关系,故仲裁庭不应支持两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最终,深圳市某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如知明律师所料,仲裁庭不支持钟某浪、叶某清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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