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知明案例 > 行政诉讼 >
“海上皇宫”在哭泣——“海上皇宫”案终极大揭秘(连载13)
“海上皇宫”在哭泣——“海上皇宫”案终极大揭秘(连载13)

  第一部:“土豪”郭某某和他的“海上皇宫”

  12. “海上皇宫”在哭泣

  强势政府部门一日之内连下三道死命令,没有留下半点回旋余地,特别是《关于责令恢复海域原状的通知书》限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将“海上皇宫”拖离深圳海域或者自行拆解,恢复海域原状。考虑到“海上皇宫”建筑的规模和结构复杂性,在“三日内”拖离或者拆解都是不可能的事情,由此可见,缺乏应对舆论风暴经验的政府部门此时已经顾不上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了。

  想到自己亲手打造的海上家园终将难逃灭顶之灾,郭某某心如刀绞,悲痛欲绝。2011年3月4日前后,郭某某在博客和论坛上发表《“海上皇宫”的哭诉》,以表达心中的绝望和委屈:

  俺的小名叫“海上浮岛”,媒体却给我取了个高贵的名字,叫“海上皇宫”,其实俺哪敢和皇宫齐名,俺只是个长的好看点的村姑而已。

  俺是个畸形儿,既非猫又非狗,也可能是猫狗的杂种。出生前父母就很担心俺的户口问题,未出生前就四处奔走,找户籍部门办理准生证。办证部门也未见过这种非猫非狗的东西,还不知发给啥证合适,只好让俺妈生了再说。

  俺长到三岁时,父母很着急,又再次找到办证部门,请求给办个身份证。回复是法律没规定,不知办啥证。

  俺长到五岁,一场台风差点要了俺的小命,为躲避台风,俺私自移位,引起了一个姐姐的关注。一了解,发现俺是个没有身份的野孩子。姐姐善意的报道立刻引来了无数媒体的关注,有人说俺是没身份的杂种,应当处死;有人说俺是稀有动物,应当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好,并让世人参观。有一些叔叔阿姨扒光俺的衣服,当众羞辱俺,还有很多叔叔阿姨挺身保护俺。俺万分惊恐,无地自容。此时执法的叔叔来了,驱散了人群,还找了很多专家,认真观察了俺的长相,认为俺还是一个可以被社会利用的宠物,可以供人们观赏。叔叔们请示了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又请示了太爷爷,他们都一致同意先给俺发一个临时身份证,让俺活着是为了让大家参观。俺欣喜若狂,活了七八年终于有了合法身份,为感谢支持俺活下来的叔叔阿姨,俺愿把参观俺的门票都捐赠给海洋环保部门。

  试营业那天,来的人还真不少,岸上开船的渔民都笑逐颜开,船票翻了几倍。可好日子没过几天,就混进一个记者叔叔,看俺还活着非常生气,质问执法叔叔:为什么还没处死俺?并称不处死俺不能平民愤。执法叔叔很为难,在巨大压力下,又收回了发给俺的身份证,并告诉俺,迫于压力可以选择自杀。俺万分悲痛,到今年俺已经八岁了,很希望能活在世上。如今又要被处死,俺无助地向叔叔阿姨们哭诉,恳求给俺生的机会。如果能让俺活着,俺会把挣的钱都捐给海洋做环保。如果让俺离开深圳,俺也只能漂流到公海做个孤魂野鬼。如果大家既不让俺离开,也不允许俺捐献,只是希望看到俺痛苦挣扎的死亡过程,俺也只能满足大家的心愿,“海上皇宫”必将变成“海底龙宫”。一百年之后会有人下海去研究俺的遗体,会回忆起深圳曾经有过那么美丽的一个村姑。在大家赞叹中死去,愿那时人类通过对俺的遗体研究,能实现人们向海洋要陆地的美好愿望。

  俺很留恋这个世界,可现在已成了野鬼孤魂。

  别了,这个让俺快乐、让俺伤心的世界。

  另一方面,媒体舆论如此偏激,政府部门也是如此地没有担当甚至丧失理性,又让郭某某感到了无名的愤怒,他不能坐以待毙,他要为自己苦心孤诣创造的“杰作”争一条活路,更要为自己的人格尊严讨个说法,他想要用一种光明磊落的方式告诉公众——他郭某某堂堂正正,坦坦荡荡,在兴建“海上皇宫”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如外界传言的那般腐败和肮脏,他的梦想,经得起公众的监督和群众的考验!

  郭某某立即行动起来,一方面指示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向龙岗区海洋局申请延期执行,一方面开始考虑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来挽回败局。为此,他调动自己多年来累积的人脉,到处寻访法学专家和律师名流,试图找到能够立竿见影、化险为夷的法律捷径,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大失所望。

  2013年3月14日,龙岗区海洋局再次下达《关于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的通知》(图56),规定3月24日是履行的最后期限,“如逾期拒不履行,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2013年3月25日,龙岗区海洋局下达《关于强制恢复海域原状的通知》(图57),决定于3月31日强制拆除“海上皇宫”。

  2013年3月28日,龙岗区海洋局下达《关于自行处理拆除建筑物件的通知》(图58)。

  这三则《通知》,加上3月1日下发的三份文件,后来被汪腾锋律师形容为“六道金牌”!

“海上皇宫”在哭泣——“海上皇宫”案终极大揭秘(连载13)

  图56:龙岗区海洋局2011年3月14日签发的《关于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的通知》复印件。

“海上皇宫”在哭泣——“海上皇宫”案终极大揭秘(连载13)

  图57:龙岗区海洋局2011年3月25日签发的《关于强制恢复海域原状的通知》复印件。

“海上皇宫”在哭泣——“海上皇宫”案终极大揭秘(连载13)

  图58:龙岗区海洋局2011年3月28日签发的《关于自行处理拆除建筑物件的通知》扫描件。

  (待续)


其他新闻
  • 乔迁新居满喜悦,知明律师勇向前。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知明所从深圳市福田区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楼乔迁至18楼,寓意登峰造极,知明而行。...
    2024-05-07 15:49:00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即产生拟制血亲的关系,确立了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继承权;同时,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
    2024-04-18 14:23:01
  • 2021年一天,大连鸟语林工作人员报案称,园区内火烈鸟被人杀害,现场存活的火烈鸟惊叫不已,10多只血肉模糊的火烈鸟尸体遍布鸟舍。警方经调查发现肖...
    2024-04-18 14:22:28
友情链接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0755-25986969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