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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与律师专业定位

  【作者:汪腾锋】

  中国入世已经半年多了,“狼来了的呼声”似乎已经久远了,然而此时,作为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的执业律师,我们已真切地感受到了中国律师业已经真的是 “狼来了”。中国政府为了兑现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承诺,正逐步开放其法律服务市场,“海外律师兵团”正大量涌入,并大量利用所谓“海归派”律师以“本土 化的方式”快速深入到中国各大法律服务市场,并借以幅射渗透;而与此同时中国的律师队伍也正在快速地发展壮大。中国律师业正因内外夹击而陷入“夹缝中求生 存的困境”,虽然也存在着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机遇”,但其在现阶段仍只是一种渴望和希冀,它是需要以实力来获取的,而外来的竞争压力却是实实在 在、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且已迫在眉睫。正因如此,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本土律师业务有渐趋萎缩之势。无怪不少中国本土律师时常感叹“如今业务越来越难做 了,业务竞争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了”。对此现状和感叹,我们稍加思索就会明白:这正是中国入世后所需直接面临的必然冲击。这种冲击已经快速而显性地呈现在我 们中国本土律师的面前了,产生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究竟在那里,而我们中国本土律师又应如何面对这种愈演愈烈、既公平又异常激烈的竞争局面?

  一、中国本土律师业的现状。

  中 国律师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恢复和发展,队伍总数已达十二万之众,全国律所已达一万多家。二十二年来中国律师业从少到多、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中 国律师已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作出了大量的贡献,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其中大多数人职业道德高 尚、执业品格优良、服务质量优异、服务成效显著。但就其素质和能力而言,因应入世现状具备对外直接抗衡实力者廖廖无几。海外律师兵团的实力仅从规模、人数 上就可见一斑,欧美等发达国家其大所律师人数多达2000人之众,合伙人就达700—800人,而其内部专业分工也已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其人员素质之高 更不用说。而据统计,目前全国律师队伍中本科学历以上的只占50%左右,另外还有相当大部分学历仍停留在大专以下,并且其中少数人目光短视,追逐眼前利 益,不注重自身实务经验的积累和理论素质的提高,更不注重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和专业分工的细化,只本能地将律师职业当作“赚钱”的工具和途径,整天忙于接 案、收费,而不专注于案件的精研和办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物质利益,对委托人的事务漠视不理、玩忽怠职。长此以来,甚至是少数律师中存在的职业习惯只热 衷于拉关系、走门子,极端地表现为只亲近法官等权势人物,却忽视被服务的当事人,这必然地导致相当多的中国本土律师队伍中人员素质较差、业务范围杂乱、专 业不精、能力弱下、服务不力。还有少部分中国本土律师无论其自身业务素质能力是弱是强,但其在从事律师业对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时,却存在着严重的主观缺陷, 这部分律师不注重自身道德修养的提高和维护,唯利是图,甚至不惜见利忘义、为利卖法,置良心道义和礼义廉耻于不顾,以金钱物质相利用、以美色相交易与权势 人物相勾结,串通制造枉法裁判;或与利害关系方相勾结,违法违规、坑蒙欺诈、损人利己。如此律师如何能真正高效优质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又如何能求得长 期的生存和发展,又如何能真正取信于社会各界当事人呢?更如何能有强硬的生命力呢?一经风吹雨打,必然不摧自垮!如此的形象和声誉,如何还能抗衡海外律师 兵团的大量涌入、竞争挤压、生存挑战!长此以往,掮客、讼棍式的本土律师必将逐步淘汰;欺诈、卖法类的律师必将走向死亡!这种“律师”虽属少数现象,但其 不良行为给整个中国本土律师的形象与声誉已造成了极端恶劣的影响,使整个中国律师业的社会信用度严重下降,难以提高。我们不希望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律师业中 曾存在的一种奇异现象在中国重现:社会上一方面非常羡慕律师,一方面又非常鄙视律师。

  二、中国本土律师走出困境寻求发展的必经之路。

  中 国本土律师要冲出困境寻求发展,必须逐步走专业化道路,逐步确立起行业能手、专家律师队伍。而确立专家律师队伍就必须首先要确立自身的专业定位。我们知道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需求的不断提高,律师专业分工的细化将愈发明显,社会历史的发展本身就清楚表明了这种规律和趋势,更为明显的是世界 发达国家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专业细化程度早已达到我们遥望不及的地步,如欧美的律师专业分工,仅在房地产法律服务一项中就已细化分工到房地产设计、开发、 承建、买卖、租赁、物业管理,又如反倾销案件中,律师的专业分工已细化到专门代理某固定行业的某一固定产品的专项服务律师。其专业化分工程度已达到极致。 由此可见,专业分工和专业定位必然是我国本土律师走出困境,寻求突破的重要途径。而律师确定专业定位,走专业化道路,势必要树立做专家型律师的决心。做专 家型律师就必须注重自身理论素质的提高,注重自身学术修养的提高。只有这样中国本土律师才能改变不利的客观现状、提高服务能力、提升自身形象。“业务精 通、素养高深”是中国本土律师专业定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中国本土律师要抗衡外来冲击的挑战、竞争的挤压,走出困境、寻求发展,只单纯地想 到确立专业定位,这仍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几千年来中国在儒教传统的熏陶下养成了“官本位”、“权利本位”的社会软环境和法制隐形环境。而律师如顾忌本身 的私利,受制于这些“环境”,则必然无法走出困境、去应对抗衡、寻求发展。“执业品格”是一个律师职业道德和业务品格的表现。中国本土律师若想寻求长远生 存和更大发展,走专业化道路、确定专业定位。确立高尚的“执业品格”是其关键因素和重要保障,也即中国本土律师确定专业定位的又一重要条件。为此,必须要 抛弃短浅眼光,摈弃短视行为,舍弃短期利益。首先,江总书记号召我们要“以德治国”,并指出“没有诚信,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并且今年 初党中央又下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二十字职业道德规范。这些都是对我们律师执业 品格的具体要求。我们律师界应积极倡导“以德治律、诚实守信”,做到“以德自律”,规范自身的道德行为,提升自身的“执业品格”,确立“诚信为本”的行为 准则,重塑律师诚实守信、执业规范、道德高尚的良好形象。

  最终,从高层次来看,中国本土律师要确定服务的专业,走专业化、学术化道路,做 专家型、事业型律师,还必须注重律师队伍的文化建设。正如第五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当选会长、律师高宗泽先生对提升律师职业形象提出的要求那样,加强律 师文化建设必须:“增强律师对职业的认知感、责任感、荣誉感,使律师正正派派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增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改变我国本土 律师自身业务杂乱、专业不精的现状,同时也才能改变中国律师业的总体形象。这也是我国律师界的整体期望所在。注重律师文化建设同样是中国本土律师专业定位 的条件之一,而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本身更是对律师“执业品格”要求的强化。

  司法部张福森部长早在今年初全国律师管理工作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今 后首要工作重点,就是上述三方面的概述。他指出:“要大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包括提高律师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力争到2006年底,除 个别地区外,使45岁以下的律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除了学历教育外,还应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培养一批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懂 世贸规则的专家型律师人才。到2005年至少要培养出数百名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具有国际较高水准的律师。”由此可见,我们中国本土律师尽早明确专 业定位,练好本领、挺直胸膛,堂堂正正做一名专家型律师,迎接入世的竞争与挑战乃大势所趋和当务之急。

  三、最后的思考

  在 现实的内外环境下如何实现有效的专业定位,并逐步产生现实的作用,使中国律师法律服务市场逐步成熟稳定、秩序顺畅。除了社会客观外部环境,法律服务市场配 套需求之外,我们中国本土律师确立专业定位还需注重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国内外兼并联合的加强。因为走专业化道路,做专家型律师,专业分工细化,其规模 必须扩大,其人数实力必须增强。否则形成不了专业规模,起不到专业分工的效能和作用,也最终无法在法律服务市场立足,无法在社会当事人中确立专业定位。故 此,具有相同或类似专长的律师、律所进行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优势互补,兼并联合形成强所,这必然是一条发展捷径。其次,无论能否实行兼并联合,中国本土 的每位律师和每个律所都必须要意识到专业分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走专业化道路的客观现实要求,尽快自树品牌,确立完善自身的专业定位,建立健全自身的专业 定位配套制度,落实专业定位的具体配套措施,力争担当专家型、事业型律师,努力创建专业性、学术性品牌律师事务所。再次,中国本土律师和律所要尽快实现专 业定位,走专业化道路,除其自身努力之外,我们的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管理机构的积极倡导和督促、规范和要求、支持和协助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因为,有 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的支持与协助、规范与要求,才可以联通社会各界、沟通社会上下,极大地推动中国本土律师专业定位的尽早确立,从而尽快地促进中国 本土律师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和专业道路的发展。对此,我们已欣慰地看到全国律协新修订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公布施行,以及前不久《司法部关于 召开第五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的下发施行,均极大地推动着中国律师业尽快走专业化道路, 尽早做专家型律师,努力做强做大中国律师业。笔者热切希望中国律师业专业化分工局面和律师专业定位的早日实现,并为此也与全国律师同仁中有识之士一道正在 做着十分艰辛而绵薄的努力!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汪腾锋

  200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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