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知明案例 > 仲裁案例 >
平等协议遭无理否认 汪腾锋主任指导知明律师轻巧化解

  2010年4月,深圳赛瑞琪公司与西安DK公司签订《代理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一年,并约定赛瑞琪公司在收到客户货款后,需向DK公司支 付代理佣金。然协议期满后,DK公司以“协议无本公司盖章”为由,拒绝承认协议已到期,认为该《协议》继续有效,并要挟赛瑞琪公司继续支付其代理佣金。

  对此,赛瑞琪公司求助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知明律所主任汪腾锋在 分析后,决定将此事向深圳仲裁委提起仲裁,并指派知明律师曹广辉及律师助理马守先代理本案。在仲裁庭上,知明律师分别引用《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等相关 法条,充份解析案情,揭示对方的无理取闹。最终,仲裁庭认同了知明律师的观点,确认了该《协议》已到期效力终止这一事实,使DK公司无权继续代理赛瑞琪公 司的产品销售,进而成功地维护了赛瑞琪公司合法权益。


其他新闻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即产生拟制血亲的关系,确立了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继承权;同时,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
    2024-04-18 14:23:01
  • 2021年一天,大连鸟语林工作人员报案称,园区内火烈鸟被人杀害,现场存活的火烈鸟惊叫不已,10多只血肉模糊的火烈鸟尸体遍布鸟舍。警方经调查发现肖...
    2024-04-18 14:22:28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立遗...
    2024-04-18 14:21:48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18123616981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1812361698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