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康某实业公司因公司系20年前国有企业分立改制而来,该公司早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由内设的工会委员会代表职工持股,其余股份由公司董事长出资认购持有。近年来,由于公司经营有方,业绩不断提升,效益丰厚。随之,公司内部个别小股东产生争夺控制权以攫取利益的企图,遂使用各种手段妄图罢免董事长,甚至不惜动用纪检控告、刑事追究等手段。又利用公司章程设计的漏洞,意欲启动董事会、股东会,以简单多数表决罢免董事长,抢夺控制权。在此危急情况下,该公司董事长搜寻了解到知明律所及汪腾锋主任律师在诉讼领域的卓越成绩,以及艺术诉讼法解决无数疑难、复杂大案的独特功效后,充满信任与期待,上门与知明所成功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将此疑难重大纠纷交付知明律师办理,代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