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由主任汪腾锋领衔团队律师张勇、曹广辉、郭奕璇、彭莲莲(实习律师)等承办的一起霉变甘蔗中毒致死案的当事人黄女士,满怀感激的来到知明律所,向承办该案的律师们赠送锦旗,在律师团队面对强大的对手时,历时数载、坚持不懈,巧妙高超的运用艺术诉讼法,化被动为主动连续在一审部分胜诉基础上,乘胜追击,二审终获完全胜诉,成功为其冤屈伸张正义,维护法律尊严,表示十分感激与敬佩。

事件起因是当事人儿子于2015年2月10日晚食用在某商场购买的甘蔗后,出现抽搐、失明、昏迷等症状,送医抢救时,其呼吸和脉搏跳动停止,经医治无效死亡。本所律师于2015年4月向龙岗区法院提起生命权纠纷之诉。一审法院认为,受害人死亡与食用霉变甘蔗存在因果关系证据链充分。但根据公平原则,我方当事人在全案中具有一定的过错,判决对方鑫某盛商场承担主要责任,承担60%的赔偿责任,我方当事人自行承担40%的责任。据此,判令鑫某盛商场赔偿我方各项损失人民币70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就此停歇。被告鑫某盛商场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且遗漏重要程序,向法院提出了上诉。而我方同时也以一审法院判决不当减轻被告责任为由,向法院提出了上诉。最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本案中我方当事人颜某家属的诉讼请求获得全部支持,法院变更一审判决,改判我方当事人获得各项赔偿金额125元,知明独创的“艺术诉讼法”再结硕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