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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知明律师所代理民告官案件 荣获深圳市十大典型行政案例榜首

  2019年7月16日,深圳法院公布了2018年度深圳市十大典型行政案例,由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艺术诉讼法团队代理的“张某诉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荣登本次榜单首位!

广东知明律师所代理民告官案件  荣获深圳市十大典型行政案例榜首

  此案缘于我方当事人张某因政府新上电厂项目而遭受环境污染而状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另案)的行政诉讼,因该案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所以产生了本起“案中案”。

  2015年,张某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要求公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深圳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东部环保电厂)上坑塘场址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研究(送审稿)》、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上述项目和文件的书面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上述项目和文件的书面文件。

  然而,张某这一合理申请却遭深圳市人民政府拒绝。理由是:其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内部沟通、研究、审查深圳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相关事宜中产生的过程性信息,不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该案经一审审理判决深圳市人民政府败诉,法院认为,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公开。判决撤销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张某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的不予公开回复;责令深圳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处理。随后深圳市政府不服,又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最后,我方以省高院作出“驳回深圳市政府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而取得完全胜利而告终。

  本案的胜诉体现了汪腾锋艺术诉讼法团队办理行政案件的深厚功力和高超的庭审技艺。汪腾锋艺术诉讼法团队从社会重大公共利益角度出发,以政府“审批信息”和自称所谓的“过程性信息”为切入着力点,深入研究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紧抓政府“将自己的审议决策行为与职能部门的具体行为混为一谈”这一缺漏的同时,勇于直言的提出“政府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是故意曲解了法律条文,缺乏应有的担当,意在推卸责任回避矛盾”。最终,以精彩绝伦的辩护博得了两级法院的支持。

  而在胜利的背后,是汪腾锋艺术诉讼法团队在办案过程中高度负责、勇克难关的执业精神。即使面对深圳市人民政府这一强大的对手,也能在两次审判中都大获全胜,这在律师代理行政案件中鲜有见闻。该案被收录至2018年度深圳市十大典型行政案例榜首,是艺术诉讼法在推动行政审判公正性中的又一次重大贡献。

广东知明律师所代理民告官案件  荣获深圳市十大典型行政案例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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