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利用防疫物资诈骗的刑事案件。作为一名法律人,笔者也时常关注着此类犯罪案件。2020年3月3日,福田区首批四宗涉疫案件立案受理,笔者通过接受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的指派,有幸担任本次涉疫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三起案件的被告人辩护律师。
一、接受指派,认真做好辩护准备
受疫情的影响,很多工作都处于停滞状态。但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福田区法律援助处于3月3日在接到法院通知后,立即向承办涉疫案件的律师通报相关情况并开展研讨会。由于时间极其紧张,笔者通过求助法援处工作人员,请求他们帮助协调阅卷和办理看守所会见预约,在法援处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下,阅卷和看守所会见非常顺利。阅卷结束后,为高质量完成涉疫援助案件,笔者也抓紧时间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检索类似案例,形成初步辩护意见,为会见当事人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会见被告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法定权利
看守所属于人员高度密集场所,一旦有人染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疫情期间,各看守所都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性措施。除常规手续外,律师还需测量体温,提供30日内的活动轨迹,并签署未接触过患者或疑似病人的《保证书》,套上手套、脚套并经消毒后才能进入会见区域,进行视频会见。
虽然检疫程序很繁琐,但视频会见仍充分保障了被告的法定权利。和往常一样,笔者介绍自己的身份和会见目的,询问被告是否同意接受担任他的辩护人。经被告同意后,笔者开始和被告沟通案情。笔者将阅卷所了解的案情同被告人进行一一核实,并详细了解其作案的动机及其它能证明被告罪轻甚至无罪的情况。笔者询问被告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出于自愿后,向其告知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和庭审相关程序。在会见的最后,笔者就辩护思路征询被告的意见,并询问被告是否有想向家属交待的事情。
三、出庭辩护,公正公开的庭审
福田法院审理的第一批防疫物资诈骗,都是通过庭审直播方式开庭。除被告视频出庭、现场出庭人员佩戴口罩外,整个庭审程序一切如常,在审判长主持下有条不紊的按法定程序进行。
笔者代理的这三起案件都是通过微信,来进行虚假宣传,待骗取被害人钱财后,无法交付货物或者发空包裹后,立即将被害人拉黑。控辩双方对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基本无争议,笔者能做的就是依法为被告争取与其行为、危害向适合的刑期处罚。其中两起案件的被告,已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并全额退赃。笔者尽可能的为被告争取有利的量刑空间,为被告提供了有质量的辩护。首批四宗案件,除一起案件被告获刑四年半,笔者办理的这三起案件刑期为十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
四、办案感悟
作为福田法院首批涉疫案件,全网直播,当庭宣判。法院通过这种方式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曝光涉疫情诈骗手法,提高群众防骗识骗能力。从法院的判决来看,此类涉疫诈骗犯罪与平时相同金额的诈骗犯罪比,刑期明显从重,这就是非常时期行非常之法。在尊重事实,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基础上,严厉打击涉疫犯罪案件,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作为律师,笔者也是通过做好本职工作,为抗击疫情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