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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李天一案受害者仗义援声,三天点击突破二十万

  ——知明所主任律师汪腾锋法理精深,挥笔写就网络红文

  目前,李天一案,炒得沸沸扬扬,众说纷纭,舆论不断,第二任律师不堪压力低调请辞后,新任辩护律师陈枢与王冉刚一上任,就高调宣称将为李天一作无罪辩护,并暗示受害者的身份并不单纯,涉嫌陪酒女郎。

  面对当前李天一案受害者不利的舆论局势,汪腾锋主任本着律师的天职,正义援声,于7月15日开通新浪博客,挥笔写下近两千字的批驳文章——《陪酒女郎的性 权利 同样不容侵犯》,此文初一贴出,即由于其严密的逻辑和精深的法理,被新浪博客平台充分认可,并安排在首页推荐,随后,进入公众的视野,被大量网友阅读和转 载,三天之后,此文的单篇点击量突破十九万,评论超过一千五百条,转载逼近四百,一跃成为时下当红的网络热文,被大量李天一案的关注者疯狂传阅。

为李天一案受害者仗义援声,三天点击突破二十万

  在文中,汪腾锋律师预见性地指出:“通过只言片语,我感觉他们反手为攻的最大杀手锏可能就是受害人是‘陪酒女郎’,甚至暗指受害人可能涉嫌引诱未成年人发 生‘性关系’,或者可能干脆直接指证受害人存在‘卖淫’的过错嫌疑。加之声明暗指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涉嫌存在严重腐蚀未成年人,侵害了作为未成年人的李 天一合法权益之社会黑暗现象的过错。由此,两者相加形成未成年人李天一完全活脱脱就是一个被引诱受腐蚀毒害而全然被动的典型受害少年,他不仅不应成为罪 犯,而且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去声讨追究“被动发生性关系”的加害人之罪责,进一步还可追究推波助浪‘非议’李天一,致其名誉受损的媒体和个别人的名誉侵权过 错责任!李天一应无罪释放!”,对此,汪腾锋律师提出三点论证严密的批驳意见,直击要害。

  截至7月22日,汪腾锋主任新浪博客开通一周之后,博客总点击已突破22万,而其新浪微博粉丝,也一路猛涨,接近四万,成为深圳律师圈的网络人气律师。

  现如今,兰和律师成为李天一的法律顾问兼新闻发言人,作为一名曾经的资深记者,其在媒体公关方面,具有相当的能力,目前的一切回应,看似合情合理,无懈可击,甚至在极大程度上扭转了此案的舆论走向,令广大网友雾里看花,不明真相。

  对此,汪腾锋律师表示,将为了公平和正义,用自己近三十年的诉讼技巧和法律知识,继续为李天一案受害者仗义执言,正义援声!若条件允许,甚至可以为李天一案受害者杨女士,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德!

  汪腾锋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214606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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