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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明律师代理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大获全胜!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李玉明律师接受何某的委托,代理何某与于某的房屋所有权纠纷案,该案于近日收到胜诉判决书!

 

知明律师代理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大获全胜!

图片来源网络

  何某与于某本是朋友关系,2000年初双方协商共同购买深圳一处公寓,在办理房产证及贷款手续时登记两人按份共有,但购房款由于某支付,于是双方签订了《声明》一份,声明中约定该处房屋的购买与何某无关。然而,该处房屋的首付实际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入所支付,期间该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由双方的共同经营收入和该房屋的租金进行偿还。因此,于某多次要求何某更名过户,自然遭到了何某的拒绝。于某便将何某告上法院,请求何某协助自己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于是,何某慕名求助本所李玉明律师为其维权,在与何某进行详细沟通交流后,我们了解到双方实际上存在财产混同,且该处房屋的所有权的所有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使购买房屋的实际价款由于某支付,并不能以此作为判断物权归属的依据。何某与于某虽然签署了《声明》,但该《声明》里仅约定了该房屋的购买与何某无关,并未对该房屋的权属作出明确约定。

  庭审中,李玉明律师通过充分的证据还原了本案事实真实面目,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法院最后听取了我们的代理意见,判决我方何某胜诉,于某诉请何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知明律师代理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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