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17:03:50
综合整理自:工人日报、问律 案情回顾 一天晚上,张某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某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大家没有任何回应,继续聊其他话题。 随后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张某,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机和电脑,发现除了微信群发布的那句话外,张某没有其他关于恐怖主义的言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