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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案再审,会被判死吗?首例“个人破产”案,欠214万只需还3万2

孙小果案开庭再审,19名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10月14日,备受各界关注的孙小果案开庭审理。

孙小果案再审,会被判死吗?首例“个人破产”案,欠214万只需还3万2

  通篇报道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1、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开庭审理;

  2、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

  3、19名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温州审结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欠214万只需还3.2万

  10月9日,温州中院联合平阳县法院,通报了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情况。该案件中,债务人主人公蔡某是某企业股东,企业破产后,欠下了214万债务。经生效裁判文书认定蔡某应对该破产企业214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孙小果案再审,会被判死吗?首例“个人破产”案,欠214万只需还3万2

  但蔡某确实生活很困难,家庭收入不高,孩子还在读大学,自己又长期患病花销巨大。家庭是长期入不敷出,确实没钱还债。今年9月,平阳法院为蔡某召开了首次债权人会议,经过4名债权人同意,达成如下方案: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同时,蔡某承诺,该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若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

  什么是“个人破产”?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还在探索之中尚未成形,但在美国、日本等国家早就开始实行。个人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实在是还不起钱,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一旦被批准,这个债务就有了期限,在这个期限内除了保留债务人基本的生活费,其余的钱都要用来还债,而过了这个期限,不管你的债务有没有还清,都不必再还。诚如经济学家宋清辉所说——个人破产制度是诚信而不幸者的福音。

宜兴人民医院护士误将「甲硝唑」当「甘露醇」静滴,导致5岁患儿死亡

  江苏省宜兴市卫健委官方10月15日发布《关于朱某某死亡一事 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9月8日下午,5岁患儿朱某某因“病毒性脑炎”入住宜兴市人民医院,医院给予针对性治疗。期间, 患儿病情加重,当班护士按医嘱为其输注“甘露醇” 时误将“甲硝唑”静滴。当天下午,患儿转苏州儿童医院救治,最终诊断为“ 急性坏死性脑病”,当晚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宜兴市卫健委立即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确认当班护士违反操作规范,误输 “甲硝唑” 。宜兴市人民医院已对2名当班护士作出辞退的决定。宜兴市卫健委等相关部将依据最终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孙小果案再审,会被判死吗?首例“个人破产”案,欠214万只需还3万2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该事件基本可以定性为医疗事故,接下来就看事故等级的鉴定结果,如果属于一级医疗事故,相关医务人员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中部分内容转载于人民日报以及其他网络公开渠道,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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