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知明动态 > 知明热评 >
超前点播属违法,损害权益是关键
综合整理自:凤凰网、人民日报、澎湃新闻
  
2020年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判决称“超前点播”违法,构成违约,在原告吴某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被告爱奇艺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告原享有的vip会员权益,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超前点播属违法,损害权益是关键
 
案情回放:

2019年12月网剧《庆余年》热播,网友催更的呼声也很高,许多用户为了能提前看剧,在视频平台充值成为了会员。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在12月11日又开启超前点播,VIP会员单集支付3元或一次性支付50元,就可以在每个更新日比会员再多看6集。
 
本案原告吴某认为会员在购买时已经付费,且会员本身就享有“热剧抢先看”的权利。爱奇艺在此基础上,又以“超前点播”的名义再次收费,此举侵犯了其会员的合法权益,于是将爱奇艺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吴某请求法院确认,更新于2019年12月18日的“VIP会员协议”中“付费超前点播”等条款或无效或未发生效力。请求判令爱奇艺平台自动跳过包括前贴片广告在内的所有广告内容,并取消超前点播功能,向吴某提前供应包括《庆余年》在内的所有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自制剧。请求判令爱奇艺公司赔偿吴某公证费损失等。
 
超前点播属违法,损害权益是关键
 
法院判决:构成违约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爱奇艺依据单方变更的合同条款,在《庆余年》的播放过程中,推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使黄金VIP会员享受到的观影体验远远低于预期,显著地降低了黄金VIP会员观看影视剧的娱乐性和满足感。虽然基于爱奇艺网络服务的特点,可以单方变更合同条款,但应当以不损害用户权益为前提。因此,法院判决称,“超前点播”构成违约,爱奇艺需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告享有的VIP会员权益,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驳回原告其他请求。
 
法院一审认定显示,“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益。该案主审法官表示,“爱奇艺的这种运营模式是应该得到鼓励的,所以我们对于条款的随时变更没有赋予它绝对意义上的无效,但要求它以不损害对方的权利为前提,也就是做了一个规制性的判断。这样的判断是法官既考虑到用户权益的实现,也考虑到爱奇艺平台作为网络服务营业者和服务者的健康发展后做出的”。
 
 
笔者观点:

此次爱奇艺“超前点播”被判违法,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标志性的参考。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中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又考虑到了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模式与空间,在此二者间做了一个非常好的平衡。电子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都比较具有特殊性,不仅要考虑现实可行性,还要考虑到这样做在经济上是不是有效率。“不能减损会员的权益”是本案判决的主旨,其目的还是为了整个视频行业能够不断健康向前发展,让用户有更多的好节目,平台在收获用户的同事,也能赚取利润,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笔者认为,现代社会各方各面发展十分迅速。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已经渗透人们的生活,看视频已经成为了许多人日常生活。近年来视频网站行业出现了激烈的竞争,各大视频网站都在尝试探索不同的商业模式。“会员制”的服务模式早已被公众所接受,在此基础上,深挖需求,贴合用户,催生差异化、配适型的个性化服务,并由此探索新的视频排播方式,这点其实并无不妥。但凡事都应该有个度,即使是寻找新的商机,也不能肆意妄为。在探索的道路上,遵循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路才能走的长久。如果擅改合同,失信于人,违反法律,不止吃相难看,更是变相赶跑用户甚至是自寻死路。


超前点播属违法,损害权益是关键


其他新闻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即产生拟制血亲的关系,确立了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继承权;同时,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
    2024-04-18 14:23:01
  • 2021年一天,大连鸟语林工作人员报案称,园区内火烈鸟被人杀害,现场存活的火烈鸟惊叫不已,10多只血肉模糊的火烈鸟尸体遍布鸟舍。警方经调查发现肖...
    2024-04-18 14:22:28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立遗...
    2024-04-18 14:21:48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18123616981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1812361698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