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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跳槽字节不守承诺,百度为证竞业不择手段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为了证明前员工潘某婷辞职后去了竞争对手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不仅向字节跳动办公地址寄去收件人为潘某婷的快递,而且向法庭提供了潘某婷出现在字节跳动办公区、驾车停放在字节跳动地库等多个视频录像,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谍战大片”。


员工跳槽字节不守承诺,百度为证竞业不择手段
 
最终,百度打赢了这起官司。不过,裁判文书中并未提及百度提交的这些视频录像是如何获取的。
 
案情回顾
潘某婷于2011年4月8日入职百度,曾担任高级经理职务。2017年6月30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员工与百度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一年内,百度应当向员工支付员工离职前一年基本工资的1/2作为经济补偿。一旦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则需要返还百度已经支付的所有经济补偿,并且支付全部经济补偿的3倍数额的违约金。此外,员工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还应当向百度支付赔偿金5万元。

2020年4月2日,潘某婷因个人原因离职。百度向其送达《保密、竞业限制义务告知书》。告知书提醒:2020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百度按月向潘某婷支付35800元/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在此期间,潘某婷不得从事与百度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拟从事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今日头条、字节跳动及其关联公司等,若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员工跳槽字节不守承诺,百度为证竞业不择手段
 
2020年4月至10月,百度按月向潘某婷足额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后因百度发现潘某婷已私自就职于字节跳动,暂停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随后,百度将潘某婷起诉至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签约了《保密、竞业限制义务告知书》,应自觉全面履行。潘某婷在2020年7月至8月期间多次将车停放在字节跳动公司地下车库,多次在工作日期间出入字节跳动,虽称与朋友有约、拜访朋友等,但未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潘某婷应依约向百度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

法院判决:潘某婷返还百度竞业限制补偿金214800元;潘某婷支付百度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859200元;潘某婷继续履行对百度的保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员工跳槽字节不守承诺,百度为证竞业不择手段 
 
 
笔者观点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方法。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限制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自行建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竞业限制的行为必须给予员工一定赔偿。

现实中,在调查竞业限制纠纷时,除了一些常用手段之外,有些公司还会向竞对公司前台打探前员工的下落并偷偷录音,或者请私家侦探跟踪录像。甚至还有公司会查竞对公司的体温登记表,来证明员工跳槽后确实在这里上班。本案中,百度之所以能够赢得官司,其手中的证据材料可谓是加分不少,但这些证据本身是否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呢?笔者认为,虽然有些员工不遵守竞业禁止协议是违约行为,但是这样的取证手法是否合法合理还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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