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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群众举报乱定价,核酸检测机构遭处罚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
 
案情回顾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北京两家核酸检测机构因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多收价款,被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没共计25万余元。
 
北京群众举报乱定价,核酸检测机构遭处罚
 
其中,北京京通时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2月17日期间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标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应收119544元,实收154655元,多收价款35111元。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75555元,没收违法所得35111元。
 
北京汉方和寿堂中医医学研究院(有限合伙)在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2月9日期间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标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应收11160元,实收17908元,多收价款6748元。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和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款33740元,没收违法所得6748元。
 
北京群众举报乱定价,核酸检测机构遭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
 
第十六条 
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群众举报乱定价,核酸检测机构遭处罚
 
 
笔者观点
核酸检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要做的事情,一方面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全民抗疫,另一方面是为了检验自己的身体健康。核酸检测应该按照规定在专门的地点,由专门的机构明码标价进行。虽然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实现了全员免费核酸,但仍然有部分地区还在实行核酸收费制,可不论哪一种,其采集方式都应该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尤其在收费地区,定价更是不能自由发挥,必须严格遵照国家规定,否则就有可能形成乱收费、高收费,不利于抗疫,也不利于民生。
 
本次事件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有群众举报,可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些想要蒙混过关、投机取巧的机构是不可能糊弄过去的。由于市场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医疗科技的迅速发展,核酸检测的价格也越来越低,可见这是一个趋势,也是国家明确管控的态度,希望这次的处罚能给同类行业一个惊醒,不要再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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