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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名字印错了,婚庆公司赔不赔?
综合整理自:湖北高院
 
婚礼是见证美好爱情的时刻,是充满甜蜜与祝福的地方。如果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海报印错了新人的名字,导致亲朋误解,议论纷纷,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遇上这闹心事,导致当事人长期失眠、自责、心情低落、就医服药,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新人名字印错了,婚庆公司赔不赔?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张女士因儿子婚礼需要,与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对服务对象、内容、费用等进行了约定。婚礼当日,到场的宾客向张女士反映,称酒店门口的婚礼海报把新郎名字印错了。张女士急忙前去查看后才发现,海报上新郎的名字“某坤”被错误地印成了“某迪”。

新人名字印错了,婚庆公司赔不赔? 
 
婚礼完成后,婚庆公司多次向张女士催要服务费9000元,张女士拒绝支付。后婚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张女士付款。张女士答辩称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海报将新郎名字印错,导致亲朋走错宴会场地,给新娘家属造成误解,破坏了婚礼效果,应承担违约责任,扣减部分服务费;并且,张女士称其事后心里总感觉对不起儿子、儿媳,导致长期失眠、自责、心情低落、就医服药,于是提起反诉,要求婚庆公司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000元。
 
 
法院观点
法院对本诉和反诉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对于婚庆公司的失误是否构成违约,法院认为应结合婚礼海报的作用来认定。其一,它是结婚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郎新娘及其家人有祝福和纪念意义;其二,它展示了新人的外貌形象和姓名,能够起到向宾客介绍新人的作用;其三,它摆在酒店门口这一显眼位置,容易识别,能够起到迎接宾客、引导宾客的作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婚庆公司的错误认定为一般情况下的一字之差。该错误对海报应发挥的作用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故法院认定婚庆公司的失误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婚庆公司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按照合同标的金额的35%对服务费进行扣减,即张女士只需向婚庆公司支付服务费5850元。
 
对于张女士提出的反诉请求即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婚庆公司将新郎的名字印错,对婚礼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造成破坏,使婚礼的操办者和服务合同签订人即新郎母亲张女士失眠、自责、心情低落,因此就医服药,足以认定为严重的精神损害。故法院对张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酌情支持3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张女士向婚庆公司支付服务费5850元,婚庆公司向张女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3000元。判决生效后,张女士和婚庆公司均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了金钱支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新人名字印错了,婚庆公司赔不赔? 
 
 
笔者观点
实际生活中,判断是否构成违约并不是看表明上的错误大小,而是该错误是否影响生效合同的目的实现。比如本案中,婚庆公司虽然只是打错了一个字,但对于婚礼新人的意义却完全不一样,况且举办和参加婚礼的目的在于对二位新人予以祝福,此时放置在门口迎宾牌将新郎名字写错,不仅对宾客造成误导,失去了海报的意义,还伤害了两位新人及其家人的感情,此外还对新郎母亲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可见婚庆公司的失误是除构成违约外,还应对新郎母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对待工作不能粗心大意,有时一字之差便是天壤之别,不仅失去了客户,损害了口碑,还要对违约及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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