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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纠纷,损害隐私,张继科这样回应!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
 
案情回顾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退役运动员张继科涉赌债纠纷、损害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赌债纠纷,损害隐私,张继科这样回应! 
 
3月31日,有博主再次发文称张继科传播女演员视频事件属实,该事件还引发了刑案。
 
3月31日下午,张继科工作室转发了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称,已代理张继科先生处理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的相关侵权事宜。律师团队目前已就侵权情况开展取证工作,并将对多次发布或拒不删除侵权内容、造成较大恶劣影响的重点侵权用户提起诉讼,以维护张继科先生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笔者观点
这几日,张继科和景甜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其内里可能涉及了刑事以及民事。无论张继科是否真的利用景甜的隐私视频去换取金钱利益,这都给广大群众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护好个人信息,无论是从隐私权的角度。还是从名誉权的角度,现代网络信息传播非常迅速,而信息储存的安全程度还有待提高,所以产生非常多类似的侵权案件。因此,当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  要勇于更要擅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把希望放在旁门左道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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