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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公司侵权败诉,杨紫申请强制执行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极目新闻
 
5月6日,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5万元,关联案件为杨紫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服装公司侵权败诉,杨紫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据此前杨紫与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杨紫诉称,在其与被告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Puella”品牌签署的形象代言人合约(2016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到期后,被告仍持续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并仍将其作为该产品的代言人大肆推广。


服装公司侵权败诉,杨紫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判决,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删除店铺中原告杨紫的肖像;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杨紫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杨紫经济损失25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笔者观点
本案又是一起明星肖像侵权案,这种不顾合约期,肆无忌惮长期使用明星肖像的公司确实应该付出代价,更可笑的是,这家公司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在判决之后不主动履行判决内容。可见法律法规、司法裁判丝毫没有敬畏之心。
 
由此可见,实践中签约时一定要注意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时间期限。尤其现在明星越发重视自己的肖像权,一旦滥用,很容易引起矛盾纠纷,届时赔钱不说,可能还要赔上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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