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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毒害数名幼儿,恶劣至极执行死刑!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
 
7月13日,致25名幼儿中毒的王云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27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萌萌幼儿园发生一起疑似幼儿食物中毒事件。警方调查后获悉,该事件系该园教师王云投放亚硝酸钠所致。事件共导致25名儿童中毒,其中一名中毒儿童经过10个月的救治,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幼师毒害数名幼儿,恶劣至极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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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机关调查证实:罪犯王云因生活琐事对丈夫冯某某(被害人,时年36岁)不满欲实施报复。2017年2月17日,王云网购了一袋亚硝酸钠(对人体有害,食用亚硝酸钠或腌肉制品、腌菜和变质的蔬菜,亚硝酸钠含量高,会导致中毒,危及生命)。同月19日晚,王云将部分亚硝酸钠投放到冯某某的水杯内。次日早上,冯某某饮水后发生亚硝酸盐中毒,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9年3月26日,罪犯王云在“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工作期间,因学生管理问题与同事中班老师孙某某发生矛盾,遂决定对孙某某实施报复。同月27日早上,王云将之前购买的亚硝酸钠携带至幼儿园内。
 
当日上午9时许,王云趁幼儿园厨房内无人之际,将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学生加餐的八宝粥内,被害人王某某(男,殁年5岁)等25人在食用八宝粥后出现亚硝酸盐中毒症状,其中王某某因亚硝酸盐中毒致多器官功能衰竭,于2020年1月28日经医治无效死亡,薛某某等21人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李某某等2人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张某某损伤程度构不成轻微伤。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王云为报复同事,在其任职的幼儿园内故意向不特定多数幼童的食物中投放亚硝酸钠毒害性物质,致1人死亡,20余人受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为报复其丈夫,故意向其丈夫水杯内投放亚硝酸钠毒害性物质,致其丈夫轻伤的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并罚。王云所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性质、动机、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罪犯王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云及幼儿园负责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一审宣判后,王云提出上诉。
 
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罪犯王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13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3年7月13日将罪犯王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笔者观点
王云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和工作矛盾,便可以对自己亲密爱人的赶尽杀绝以及对几十个幼小孩童的痛下杀手,简直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虽然在法律之外亦有人情,但王云这种将人命视为草芥,肆意践踏的心理已经超出了常人可以理解的范围。不光她自己被仇恨蒙蔽了心灵,也让几十个孩子的家庭担惊受怕,其行为之恶劣足以达到死刑。尽管上诉是她应有的权利,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在司法的天平上,我们始终持正义利剑,断是非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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