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市调控政策频繁调整的背景下,“首套房卖了再买是否算二套房”成为许多家庭置换房产时的核心疑问。2025年,全国多地继续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但部分城市已出台差异化细则。本文结合最新政策与典型案例,为您解析二套房认定的关键规则。
一、二套房认定的核心标准:全国政策框架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二套房认定主要依据以下三大维度:
贷款记录
全国范围: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国范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含公积金贷款),即使首套房已出售,再购房仍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
特殊情形:部分城市(如北京)规定,若首套房贷款已结清且房屋已出售,再购房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房产登记
全国范围:若家庭成员在拟购房城市拥有住房(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再购房即算二套房。
特殊情形:部分城市(如上海)规定,若首套房已出售且无其他住房,再购房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购房资格
限购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需结合户籍、社保/个税缴纳年限等综合判断。例如,非京籍家庭在北京购房需连续缴纳5年社保,即使首套房已出售,仍需满足限购条件。
二、典型城市政策差异:首套房出售后的认定规则
北京:贷款记录影响大
若首套房有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再购房需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普通住宅60%,非普通住宅80%)。
若首套房全款购买且已出售,再购房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首付35%)。
上海:房产登记是关键
若首套房已出售且无其他住房,再购房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首付35%)。
若首套房有贷款记录但已结清,再购房首付比例为50%(普通住宅)或70%(非普通住宅)。
广州:政策相对宽松
若首套房已出售且无贷款记录,再购房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首付30%)。
若首套房有贷款记录但已结清,再购房首付比例为40%。
深圳:结合贷款与房产登记
若首套房已出售且无其他住房,再购房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首付30%)。
若首套房有贷款记录但已结清,再购房首付比例为50%。
三、特殊情形:首套房出售后的二套房认定
首套房全款购买且已出售
全国多数城市:再购房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典型案例:张某在杭州全款购买首套房,2025年出售后再购房,首付比例从60%降至30%。
首套房有贷款记录但已结清
全国多数城市:再购房需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
典型案例:李某在北京首套房贷款已结清,2025年再购房首付比例为60%(普通住宅)。
首套房出售但家庭名下仍有房
全国范围:再购房仍算二套房。
典型案例:王某在上海出售首套房,但配偶名下另有住房,2025年再购房首付比例为50%。
四、政策趋势:差异化调控与“认房不认贷”试点
部分城市试点“认房不认贷”
2025年,成都、武汉等城市试点“认房不认贷”政策,即仅核查拟购房城市的住房情况,不追溯全国贷款记录。
典型案例:赵某在成都首套房已出售,2025年再购房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首付30%),即使其在外地有贷款记录。
支持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倾斜
部分城市(如南京)规定,若首套房出售且无其他住房,再购房可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LPR-20BP)。
五、实操建议:如何降低二套房认定风险?
出售首套房后及时过户
确保首套房产权已转移至买方名下,避免因产权未过户被认定为“名下有房”。
结清首套房贷款
若首套房有贷款,建议在出售前结清贷款,避免因贷款记录被认定为二套房。
关注城市政策差异
限购城市(如北京、上海)政策较严,非限购城市(如部分二三线城市)政策较松。
合理利用政策窗口期
部分城市在楼市低迷期会出台“认房不认贷”或“首付比例下调”政策,可抓住时机置换房产。
结语
首套房卖了再买是否算二套房,需结合贷款记录、房产登记与城市政策综合判断。2025年,全国多数城市继续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但部分城市已出台差异化细则。购房者需提前了解政策,合理规划置换路径,以降低购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