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对于深圳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并不清楚。究竟是认房还是认贷?假如购房者有过房贷记录但是实际名下无房产,再购房也算二套么?以下将为网友详细解释!
事实上,房子认定有两种方式:国土局和银行。区别是国土局只认你名下当前有几套房子。
如果你是深圳户口,名下在深圳*多只能拥有2套房,就算这两套房子从来都没贷过款,你都不能再买了,除非你将其中一套卖掉。而非深圳户口则*多只能拥有一套房子。
银行认定只认你的贷款记录,如果从来没贷过款的话,则首付3成,如果贷过一次款,再贷款买房的话则需要首付6成,而第三次贷款银行直接不给贷了。当然,商业房产除外。
深圳最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5、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5、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6、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7、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以上就是深圳最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的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大家有二套房相关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http://www.zhiminglawyer.com/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