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询问广东知明律师:“我想把现在做的店铺转让出去,当时和房东签合同时,上面没有写不允许转让,请问,我现在如果要转让的话,需要告诉房东吗?房东如果不同意的话,我还有权利转让吗?”
深圳店铺转让的话是否需要通知房东?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进行店铺转让,是需要通知房东的,因为如果我们要转让店铺,必须要经过房东的同意才可以,如果是擅自转让的店铺租赁权的话,是违法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看了上面的介绍,大家应该知道了,店铺转让签合同,房东是一定要签字的,毕竟手续流程必须要走好,不然突然有一天房东反悔了,法律也帮不上忙,只有自己吃亏了,所以不能急于一时,如果大家看完这里介绍不懂的,可以咨询广东知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