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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后还会不会判刑?

  刑事和解后还会不会判刑?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刑事和解指在刑事诉讼中,加害人以认罪 、赔偿 、道歉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后 , 国家专门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一种制度。那么,刑事和解后还会不会判刑?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刑事和解后还会不会判刑?

  要看是什么案子,如果是公诉案子,法院有权;如果是自诉案子,法院不宜干涉。

  一、如果是自诉案子,二家和解了,原告可以撤诉,法院不宜干涉。

  1、刑事自诉案件,是指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当事人不告,国家也不管)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法院受理后对于证据不足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受理,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追究责任不追究时,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应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二、如果是公诉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家和解了,法院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被害人谅解,这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而已。

  2、公诉案件,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利益,更严重的是侵犯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检法三家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代表个人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比如强奸罪,即使二家和解,国家也必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因为案犯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与性自由的权利,而且严重地危害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就有可能导致更多的女性受到侵害,因此即使被害人谅解,国家对这种行为也必须进行惩罚。

  刑事和解具有自愿性,无论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都要注意尽可能把握主动权、恰到好处的把握时机。

  我们可以先看下关于刑事和解的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和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以达成刑事和解,并且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被害人明确表示对嫌疑人予以谅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那么,刑事和解的达成将对量刑产生直接影响,对于当事人根据刑诉法第277条规定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将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不得不说的是,刑事和解的达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有利的。但达成刑事和解绝不等同于直接免刑。准确的说,符合条件且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刑事和解后还会不会判刑?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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