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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杀人会怎么判刑?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那么,教唆杀人会怎么判刑?下面我们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的相关内容介绍。

  教唆杀人会怎么判刑?

  第一、我们去要区分一下,教唆他人犯罪和教唆罪。

  1、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并没有教唆罪这一个罪名,所以教唆罪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个叫法而已,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在法律上如果教唆他人犯罪的话,是按照教唆他人所犯的罪来进行同样的定罪处罚的。

  2、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教唆另一个人去抢劫,而另一个真的实施了抢劫的行为的话,那么这个教唆者也要按照抢劫罪来定罪判刑,他本身不会被判作教唆罪,也不需要什么教唆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只需要和那个实施抢劫的人一样,判抢劫罪就可以了。

  第二、对于教唆犯的立案标准。

  1、首先,对于教唆犯来讲,如果教唆他人犯罪,并且自己参与犯罪的话,应当按照共犯来处理,如果自己没有参与犯罪,仅仅停留在教唆阶段的话,那需要来看一下它在整个犯罪过程当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2、如果他人并没有犯罪的故意,而自己通过教唆使他人有了犯罪的故意,并且亲自谋划了整个行动的话,那他起的就是主犯的作用,反之,他的教唆只是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的话,那他就是从犯。

  3、其次,对于教唆犯来讲,他的叫做对象非常重要,如果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的话,就按照上面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就可以了,不过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比较不成熟,此时非常容易听信教唆,教唆犯如果教唆未成年人的话,就相当于利用了未成年人的弱点来进行犯罪行为,这个时候需要从重处罚。

  4、最后,如果自己实施了教唆他人的行为,但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教唆犯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比如说甲教唆乙去杀人,而乙在思量过后之后没有选择杀人,那么这个时候他的教唆就是不成功的,所以这个时候相当于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来讲,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但还需要注意的是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

  5、在实际的生活当中,我们对于教唆犯,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包括他会触犯的罪名是什么样子的,包括教唆这个行为的不同结果会给自己带来什么。

  对教唆犯的处罚要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既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又说明教唆行为本身的腐蚀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理应从重处罚。此外,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上述规定的政策理由。所应注意的是,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应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的规定进行理解。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情况: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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