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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财产纠纷要如何起诉?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财产纠纷要如何起诉?下面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离婚财产纠纷如何起诉?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4、人民法院在《举证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指定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人民法院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会怎么判?

  广东知明律师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离婚时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要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分权,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共同存款往往由其中一方进行保管。一旦双方产生感情危机或者感情破裂,控制财产的一方如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难以知情,往往难以举证。

  广东知明律师在此提醒夫妻双方在生活中要了解彼此收入及消费情况、要知晓共同财产的大致数额以及存放地点,以免万一感情破裂,给予对方滋生隐藏、转移的土壤,在分割财产中难以举证,难以维权。

  离婚财产纠纷要如何起诉?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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