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世的孩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在司法实践中,胎儿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的,但由于在未出生前不具备继承的对象,所以需要保留其继承的权利,特别是在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死亡的,那么是可以取消其继承人的身份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胎儿情况而定。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未出世的孩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所以未出生的孩子一样是法定继承人。可以分的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未出生的孩子可以继承遗产,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应当保留继承份额,并由母亲代管,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处理,如果出生即为死胎的,则由被继承人再分割。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遗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由此得知,胎儿的继承权虽然受法律保护,但胎儿却不一定能够真正继承到遗产,因为胎儿在没有出世前还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不过要注意,胎儿生下来有生命体征,是因为其他各种因素去世的,生下来有生命体征的就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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