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与梁某是同事。某日,孙某某(车辆使用人)因急事问梁某(车辆所有人)借车,梁某明知孙某某正在准备驾校科目三的考试,还给他借车,后孙某某因驾驶不慎撞倒一位行人,那么,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何赔?
借车引发交通事故,谁来赔偿?如何赔?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首先,车辆使用人孙某某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梁某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孙某某系无驾驶证人员仍给其借车,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事后,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负全责,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应如何确定?
答:此次交通责任事故,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且车辆所有人梁某有过错,应先由保险公司在车辆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使用人孙某某与车辆所有人梁某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后,广东知明律师提醒:借车虽然只是交钥匙交车即可,但是由此造成的纠纷却难以处理,因此建议各位车主在借车前还是与对方签订一份借车协议,对借车所发生的问题、遭受的损失、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一一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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