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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怎么分配?

  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怎么分配?广东知明律师指出,房产增值的部分在离婚时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法中对房产增值部分的详细规定是,就算这套房产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结婚以后的房产增值部分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置,但双方对财产问题有明确约定的话,增值部分自然就是个人财产。

  一、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屋增值部分也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标准:

  1、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析: 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自然增值应该从结婚之日算起;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财产,应该从个人财产产生之日算起。

  2、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分析: 这里的自然增值,应该从双方共同还贷之日起算。

  二、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的共有权人,无论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只要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均需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一般应认定该处分行为无效。

  1、共同购买。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两人以上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等。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不可分割,而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

  应该说在没有什么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产增值部分都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增值部分的归属和房子产权的归属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房产的分割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建议大家还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自己的代理律师详细沟通比较好。

  案例:

  2007年黄先生用200万元在深圳购买了一套住房,2008年黄先生与吴女士结婚。2019年5月,由于感情不和黄先生向法院申请离婚,此时黄先生的房子已经升值到800万元,吴女士向法院申请对增值的600万元进行分割。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怎么分配?

  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怎么分配?

  广东知明律师解析: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黄先生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黄先生的个人财产,民事案件中判断财产增值的归属应当看所有权归属,但婚姻案件中由于双方关系特殊,在判断财产增值归属问题时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基于身份关系对于财产增值的贡献的问题。

  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足以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那么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问题时,就应当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如果财产的增值与行为人的婚后行为没有必然联系,即当事人的行为并不足以导致财产价值的增加,那么,财产的增值部分就应当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黄先生房子价值的增加不是基于黄先生与吴女士结婚的事实,也不是由于吴女士婚后对房屋的投资、经营等行为,而是由市场的自然变化导致。所以,吴女士没有权利分得房屋的婚后增值部分。

  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怎么分配?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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