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咨询广东知明律师:“2019年5月份王先生从一个朋友手中购买其公司部分股份,王先生支付了约定的款项。公司也给其出具了出资证明书。但到现在为止,公司还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王先生在法律上是否是这家公司的股东?”那么,没有股东协议只有出资证明,能证明是股东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没有股东协议只有出资证明,能证明我是股东吗?
当受让人(买方)于转让人(卖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已经履行了对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定程序,其他股东在收到转让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曾提出异议,那么在受让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的价格支付了对价,并领取了出资证明书后,那么他就取得了公司股东的身份。即便公司在此后并未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或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也只是不能产生对抗公司或者第三人的效力。如果公司没有反对,且无其他第三人的情况下,那么可以确认他已经取得了该公司的股东身份。反之,如果公司反对或是有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话,他的股东身份就可能出现“待定”的情况,他只能通过诉讼,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确认他的股东身份。所以尽快的让公司协助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和工商局的股东身份变更。这样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有股东协议只有出资证明,能证明我是股东吗?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