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求助广东知明律师:“律师,我和前任同居期间,我转了很多钱给她,现在分手了,钱还能要回来吗?”那么 ,和前任同居期间转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和前任同居期间转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情侣关系比较特殊,彼此之间频繁的经济往来,除了有借款之外,还有大量为了表达爱意的赠与款存在。很多人容易将借款和赠与款往往混同在一起。恋人间互赠一定的金钱与礼物符合常理,情侣之间的微信转账及小额的汇款,可认定为双方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或日常花销,无须返还。
那么,如何轻松地判断“情侣之间的经济往来,到底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广东知明律师表示,有借款合意,那就属于借款;没有借款合意,有赠与的合意,那就属于赠与。
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关键看什么?
关键看两点:
1、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比如双方签了借条、有微信聊天记录、有电话录音,都算。
2、债权人交付了款项,比如现金交付、银行转账,都算。
如果双方有借条,但是没有相应的银行流水或者现金交付等证据,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答:不行,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交付了款项。
如果债权人交付了款项,但是没有借条或者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答:不一定,要看这些款项的具体性质,但不能以借款的名义要回。
原则上,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证明责任,如果原告认为这些款项属于借款,那就必须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原告交付了款项。也就是说,雁过留痕,只要能够找出蛛丝马迹,证明这些款项就是借款,法官当然也会判决返还。
没办法举证证明怎么办?
这时候就需要解释“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另一层含义:如果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无法举证证明,就需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那么,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要怎么做?
1、如果确实是借款,建议写一份借条,可以为日后省去很多麻烦。
2、写不成借条,也要明确往来款项的性质,可以在转账的时候备注【借款】。当然,如果明明是赠与,对方却备注为借款,那就要有心理准备了,对方分手就会把钱要回去。
3、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借款,并留存支付凭证,别想不开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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