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先请律师有用还是先找关系有用?对于刑事犯罪,相信大家心里都会比较害怕,毕竟是有可能要坐牢的事情,那么一旦遇到这样的事,我们是先找关系还是先请律师呢,到底哪个最有用,对自己的事情最有帮助呢,今天广东知明律师就给大家具体说说。
刑事案件是先请律师有用还是先找关系有用?
广东知明律师指出,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法律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法律面前的人情是越来越淡了,徇私枉法的空间也基本上很少了,所以对于刑事案件找关系真的用处不大。
之所以说对于刑事案件,找关系的用处不大,主要是有刑事案件的本质性质和我国现在的司法环境来决定的,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打官司打的也是证据,想证明自己有理就需要有大量的证据来说话,这是我国司法的大环境,那么对于案件本身来说,为什么说找关系没用呢,接下来小编继续给大家说。
对于刑事案件,一个人一旦涉及刑事犯罪,被逮捕后,这个阶段家属是见不到人的,想帮他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当然是见到他人了,因为不管是再亲的人,都不可能找到他干的所有事,他自己做的事情只有他自己知道,想帮他的先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个只有他本人自己清楚,你说你人都见不到,在外面一味的找关系有啥用呢,即使你花了很多钱找了很多关系,在证据面前也是没有一点力量的,所以这个时候最有效的方法是先去见到人。
对于被逮捕的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也就是说,一旦被逮捕后,相关机关通知你可以请律师的时候,这个时候要赶紧请律师,因为这个时候只有律师能见到人,得先让律师进去和他沟通,看看到底是啥事,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才能更好地做准备,才能更好地搜集证据,来真正的帮助他早日摆脱这件事情。
再者就是现在的刑事案件,找关系基本上也真的没啥用,因为刑事案件涉及到公检法三家,每个单位的分工都不一样,涉及的人和部门也非常多,找关系的话你根本找不过来,有其浪费很多的精力财力在找关系上,还不如多和律师沟通沟通,抓紧准备证据来处理好这个事情。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当事人家属遇到刑事案件后,都会花很大的精力放到找关系上,甚至不惜重金,而忽略了律师的作用和案件本身,最终的后果肯定是不但损失了钱事情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得不偿失。
所以,当大家遇到刑事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多从法律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从案件的本身来想办法找到最合理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要把精力都放在找关系上,这样对自己及家人都是没有帮助的。
刑事案件是先请律师有用还是先找关系有用?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