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法定继承能不能多分遗产?广东知明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遗产进行分配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继承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分配遗产。
一、无行为能力人的认定
无行为能力人的认定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无行为能力法定继承能不能多分遗产?
法定继承遗产时,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如果有特殊困难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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