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因物业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是非常多的。有些物业服务公司会损害小区业主的权益,而出现这种情况时,业主可以维权,那么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是否侵犯业主的权利?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是否侵犯业主的权利?
广东知明律师解答:
物业小区不让业主车进小区,是否侵犯业主权利,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让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和业主买不买车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侵犯了业主的自由出入权。业主购买了商品房,对小区院落内的处地享有共同使用权,车位只是商品房的附属物,业主有商品房就是物权所有人。
如果小区内要收取车位费首先应由业委会通过,按照物价部门的价格标准,并报街道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备案。如果小区内没有业主的合法组织,则需由全体业主协商通过。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定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广东知明律师补充:
判断一个车位是规划内的还是规划外的,只能依据规划文件,主要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有的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时尚未设计车位,则可以规划确定的数量为依据,规划数量之内的,属于规划车位。只有判断出车位在规划内,开发商即有权处分。但对于开发商处分权,法律明确进行限制。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的基础是协议委托。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权来自于产权人的委托授权。在物业开发阶段,产权是开发商的,因而这时只有开发商有权决定请哪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开发和日后过渡期的管理;在业主入主后,由于产权的转移,物业管理的决定权也随之转移了,由业主的所有权派生出来的管理权或委托管理权自然也属于业主。
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是否侵犯业主的权利?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