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反弹严重,在关键的时刻,我们更是需要配合防疫部门,这样才能尽早克服难关。在疫情期间,出现了许多不配合防疫规定的事件,除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广东知明律师解答: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2)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3)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4)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司法实践中,对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不得人员聚集、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实报告流调轨迹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如果违反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则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知明律师补充: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危害公共卫生罪”一节的犯罪,其根本落脚点侵犯的是“社会法益”。构成本罪,必须是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的行为。因此,认定本罪应当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开来。一般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的结果,也不可能有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对有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一般行为,应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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