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借名人要怎么防范代持的风险?

  买房存在风险,出手需要谨慎。想买房但是还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遇到了这样的问题。首付款已经准备好,但是一个政策下来,自己却被限购了。钱准备好了,但是苦于没有购房之资格,又担心房价会继续上涨,就希望能够尽早买了房子,在此种情况下,有很多人会选择法拍房,法拍房是不需要资格购房之资格。但是并非所有城市法拍房都不需要购房资格。像北京、广州、深圳、厦门,都不能用法拍房的模式来破限购,此时很多人想到的是找代持人。也就是手握现金但是没有购房资格,只能借亲戚、朋友、同学的名义来买房。那是不是找到了代持人就不存在问题了呢?并不是这样的。因为房产是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由此借名买房是存在极大法律风险的。那借名人要怎么防范代持的风险?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借名人要怎么防范代持的风险?

  1、签订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

  房价飞速上涨的时代,不少借名买房案件中,代持人不愿意遵守代持协议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借名人,导致房屋确认所有权纠纷案件频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将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借名的合意作为重要的判断标准。由于书面证据拥有较强的证明力,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书面的借名买房的协议,则法院认定借名人为实际所有权人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2、保留出资或转账凭证

  保留好购房款或按揭款的出资凭证,建议资金流转都通过银行转账或柜台存款的方式进行,以便有据可查,并在转账时备注上用途,比如“购房款”、“按揭款”。购房过程中产生的票据、合同、资金凭证等等原件应由实际出资人统一保管。

  3、保留实际居住凭证及房屋证明

  代持购房中,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一般都是实际购房人,房屋由谁实际居住和占有、房屋证由谁保管、物业费由谁缴纳,可以作为判断代持购房成立与否的辅助标准之一。保留房屋证、房屋钥匙、物业费发票、房屋交接单原件等证据都可以佐证房屋实际权利人的事实。

  4、与代持人签订代持协议或借名委托购房协议

  协议中应把双方的地位以及权利义务约定清楚,特别是应明确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权属的归属、代持费用、房屋升值收益分配、产权过户、代持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方式及计算标准等。在签字主体上,若代持人已婚,需要配偶签字知悉协议内容,放弃代持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5、将房屋抵押给实际购房人

  让代持人配合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抵押给实际购房人,在实践中,房屋一旦进行了抵押登记,想要再次出售或转让就比较困难,这样便可以阻却代持人在实际购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6、尽早办理过户手续

  在房产代持期间,代持人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代持人发生遗产继承等事件导致房产出现风险。

  因此,实现了房屋代持的真正目的后,借名人应尽快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

  目前法院如何裁决房屋代持的诉讼?

  目前,一般主要是被代持人起诉代持人要求确认权属和配合过户;针对此类诉讼,即便法院查明存在代持行为,法院一般也不会确认房屋产权归被代持人所有,因为产权以登记为准,在登记未改变的情况下,不会干涉登记的效力;但查明双方存在代持约定后,会认可该代持的委托法律关系性质,要求被代持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办理赎楼且消除抵押登记手续后进行过户,房产过户登记一旦办结,房产物权自然就是过户后的业主的了。

  如果房产存在本诉讼以外的其他查封,法院一般会以程序理由,驳回起诉(只能针对案外的查封保全提出执行异议,或异议之诉);如果法院无法确信代持的存在或被代持人举证不足,一般会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如果原告自己在起诉时仍不具备购房或登记产权的资格,法院一般也会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如果代持行为侵害第三方权益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一般会不予认可代持的合法性。

  当然,法院的裁判诉讼也不是千篇一律,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能够通过法院进行调解和解,也是一个好的结果,节省麻烦和降低诉讼风险。

  借名人要怎么防范代持的风险?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综上所述,房屋代持还是存在较大风险的,各种防范措施也仅是在发生风险后进行补救用,出资人如果想通过这种方式购房需谨慎而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其他新闻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即产生拟制血亲的关系,确立了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继承权;同时,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
    2024-04-18 14:23:01
  • 2021年一天,大连鸟语林工作人员报案称,园区内火烈鸟被人杀害,现场存活的火烈鸟惊叫不已,10多只血肉模糊的火烈鸟尸体遍布鸟舍。警方经调查发现肖...
    2024-04-18 14:22:28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立遗...
    2024-04-18 14:21:48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18123616981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1812361698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