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那么,霸王条款要如何界定?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霸王条款要如何界定?
广东知明律师解答:
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 霸王条款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违反公平,诚信且损害格式合同相对人的条款。“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广东知明律师补充:
“霸王合同”具有五个共同特征:
1、经营者责任的解除和义务的规避。
2、违反法律擅自扩大经营者的权力。
3、排斥和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4、权利义务不平等,任意增加消费者责任。
5、使用模糊术语控制最终解释权。
因此,一般来说,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遭遇霸王条款要怎么维权?
1、遇到霸王条款后一定要保存好消费的证据,这个是维权必须的要素,建议一开始和商家进行协商,争取友好解决。
2、去找商家所在区的工商行政主管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维权,交由政府行政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维护自己的权益。
3、去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投诉,直接拨打电话进行维权,一般消费者协会都会给出比较理想的处理结果。
4、进行网络曝光,这种维权方式比较困难,取决于曝光散发的广度,一般不建议使用这种方法。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了字,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霸王条款”无效。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霸王条款要如何界定?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