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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人员医药费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当中如果有出现人员受伤的情况,那么肯定是需要积极的抢救伤员,降低因为事故造成的损失。而医疗机构也不会免费的为伤员治疗,肯定会按照规定收取医疗费。那么此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人员医药费如何处理?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人员医药费如何处理?

  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当事人均可垫付医疗费用,但需保存支付凭证以便后续处理时进行结算。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受伤人员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就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鉴定,受害人就受到的损失可以持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伤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别担心,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如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不能满足治疗需要,受害人亦无力支付医疗费,造成拖欠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影响治疗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裁定由肇事方或者其保险公司根据责任划分情况先行赔偿部分医疗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责任方不付钱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人员医药费如何处理?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者可以要求肇事者或是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医药费等损失,如果它们不肯赔偿,记得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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