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近年来由于离婚率的上涨,引发了另一个不可忽视的法律问题,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对子女的抚养费做出约定。我国《婚姻法》第叁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塬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表明,对于父母离异后子女的抚养费用的负担,即使法皖作出调解或判决,确认了相关数额,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在实践中,离婚后发生以下情况,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而另一方也有给付能力的,那么法院应予支持: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

  (3)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双方协商一致增加抚养费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抚养费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发生突发情况,需要向父母支取超出协议的金额,只要理由正当合理,那么父母也应该给予支持。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少抚养费。协商不成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的。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另外,当子女的实际需要低于抚养费标准,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时,也可以相应减少抚养费。但是要注意,想要减少抚养费,必须要有法定的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单方面的减少或拒绝支付抚养费,既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也是违法的行为。

  如何追加或减少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其他新闻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即产生拟制血亲的关系,确立了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继承权;同时,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
    2024-04-18 14:23:01
  • 2021年一天,大连鸟语林工作人员报案称,园区内火烈鸟被人杀害,现场存活的火烈鸟惊叫不已,10多只血肉模糊的火烈鸟尸体遍布鸟舍。警方经调查发现肖...
    2024-04-18 14:22:28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立遗...
    2024-04-18 14:21:48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18123616981
公司名称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2025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全国咨询电话:1812361698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