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被执行人的财产形式日益多样,有些被执行人却妄想把购买“保险”当成一种逃避债务的途径。事实上,法院查控系统与保险行业系统已经联网,保险产品亦已纳入查控系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的,法院将依法强制退保,提取被执行人的保单现金价值进行执行。那么,购买的保险金会被法院执行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购买的保险金会被法院执行吗?
保险一般会被法院执行。从一般意义而言,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不能予以强制执行,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因此要看当事人的分红保险是否属于人身属性保险,如果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法院可以予以冻结执行。
案例介绍:
2020年6月,吴杰(化名)为翻盖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向宋华(化名)购买了10万元钢材,但未按时支付购买款。宋华多次追要,吴杰总是编造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宋华将吴杰诉至法院,并在拿到胜诉判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调查了吴杰名下的财产,未发现其名下有存款或车辆,唯一的房屋就是其宅基地上翻盖的新房,但因集体土地的性质导致该房屋很难被处置,执行工作因此陷入僵局。正当宋华因案件面临不能执行而忧愁之时,执行法官得知吴杰在深圳购有大额保险,当即赶赴深圳予以核实,在确定该事实后,执行法官遂将该人身保险合同上10万元现金价值依法予以扣划。
原来,吴杰偶然听说法院不能执行保险合同,为逃避到期债务、规避执行,动了歪脑筋的吴杰为自己购买了10万的大额人身保险,满心以为这笔在保险公司的钱可以“高枕无忧”了,却没有逃出执行法官的“法眼”。
保单虽有人身依附性,但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由保险费和保险金构成,凡是具有投资、储蓄功能的人身险保单均可依法强制执行。欺人只能一时,诚信才是长久之策。任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广东知明律师说法:执行办案实务中,常发生申请执行人要求对被执行人的保单强制退保的情形。但是,如果保单现金价值远低于投保缴纳费用,该做法可能损害被执行人利益。本着法院应“优先考虑申请执行人利益,兼顾被执行人利益”的原则,当申请执行人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保单时,法院可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本案中,因被执行人最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故法院依法强制退保,扣划保单现金价值,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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