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难的过程中又体现为财产分割难,很多人说离婚是道算术题,这话一点不假。黄女士咨询广东知明律师,因为跟丈夫异地分居时间长,感情慢慢淡薄,而且丈夫在外喜欢赌博,还欠下100万元外债,现在想跟丈夫离婚,丈夫欠的外债是否需要她帮忙偿还。那么,赌博欠的钱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需要帮忙偿还?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赌博欠的钱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其中一方赌博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所借款项用于个人赌博的,则其债权同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不仅夫妻中没有借钱的一方不用还,即使借钱赌博的一方也没有还钱的法律义务,出借人无法起诉要求法院保护其债权。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债权人可能并不知情。结合上述情形,男方因赌博而欠下的巨额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但是,如果妻子有帮助丈夫还债或者已经开始还债这样的意思表示,可能会产生追认的法律效果,从而突破债权的相对性,此时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二人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男方借款是用于赌博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借款的,这样的法律关系不受保护,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男方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通俗理解,夫妻共同债务就是这个欠的外债的钱用在谁身上很重要,如果是用在个人身上那就是个人债务,如果是用在家庭或者夫妻共同的事业上面就是共同债务。
回到黄女士的情况,她丈夫长期在外赌博导致欠下10万外债,这个钱是她丈夫个人行为导致的,而且也没有跟黄女士商量,且输赢的钱也没有用到家庭上面,所以可以认定这笔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她丈夫个人债务,所以不需要黄女士偿还。
不仅仅是赌博,比如夫妻一方因为个人不合理的消费,比如吸毒、购买古董等,超出夫妻家庭生活开支之外的支出,且没有经过另一伴的同意,这样的外债是属于其个人外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外债,这也是为了更好保护夫妻中弱势一方,不被恶意背负大量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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