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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能否继承公婆财产?

  儿媳能否继承公婆财产?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儿媳能否继承公婆财产要分情况,若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没有尽则是没有继承权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从婚姻继承法律角度讲,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儿媳对公婆的是否有赡养义务。习法认为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不强制的要求,儿媳妇一般情形下没有法定继承权,也没有法定赡养的义务。

  单纯从法理分析,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主要遵从自愿,协助配偶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是没有法律意义上强制性赡养义务,因为儿媳、女婿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

  既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那么儿媳能否继承公婆财产?

  基于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原则,儿媳没有法定赡养公婆的义务,故公婆的财产儿媳也没有继承权。除非“在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在法定继承时,丧偶的儿媳、额外列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丧偶的儿媳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影响其子女原本就有的代位继承权。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丧偶的儿媳再加上其子女的代位继承,实际可以继承双份遗产份额。

  儿子在继承父母财产时除非父母约定是赠予给儿子一个人,在未约定的情况下,该被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老人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不论儿子是否先过世,在处分财产时都会予以考虑。

  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取得继承权的条件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司法解释30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另,《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纠纷案件起诉应备证据: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补充:若为打印遗嘱或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提交遗嘱原件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见证人材料。打印遗嘱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并注明年、月、日。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所以说无论是基于道德、感情或者利益考虑,儿媳如果有能力还是尽可能多地去赡养公婆,只有你去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儿媳与公婆之间关系也是一样的。

  儿媳能否继承公婆财产?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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