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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件在对方手里能不能起诉?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 “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在合同管理中一直强调保全合同原件的重要性,因为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证明力存在天壤之别。那么,如果合同原件在对方手里能不能起诉?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合同原件在对方手里能不能起诉?

  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一旦双方发生纠纷的话,没有合同原件的一方就会相对比较被动。但是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没有合同原件的一方就完全没有维权成功的机会。

  首先,书面合同或协议不是合同成立的必须条件,其他书面形式比如邮件、信函,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能确定双方达成交易的一致意思,确认合同主要交易内容的都可以认定为合同成立。所以,没有合同原件,即使只有合同复印件,或者连复印件也没有,都是可以起诉维权的,关键是有足够的其他相关证据,对双方的合意和与诉求有关的合同内容能够得到证明,即通过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凭证、单据、文书等形成证据链进行证明就可以。

  如果上面的证据不够充分,非得拿到合同原件证明合同文本记载的一些条款才能解决问题的话,法律也赋予了这种情况下的救济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有根据提出合同原件被对方控制在手上则: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被控制的书证(合同)

  法院接受申请的话,认为理由成立的,可以裁定责令对方提交合同(申请人要负担责令提交合同书证费用)。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或者采取毁灭合同或故意删改涂画令合同无法查看等行为的,应当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合同内容为真实,还可以对被申请人毁灭合同等对抗行为进行罚款、拘留。 最后,这个责任提交书证的申请,不仅适用于被对方控制的合同,其他相关的书证都可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

  (一)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

  (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

  (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

  (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列书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或第三人的隐私,或者存在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情形的,提交后不得公开质证。

  最后广东知明律师提醒:

  证明力最强的是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虽然说法律赋予了一定的救济方式,但毕竟始终是有风险和成本的行为,如果可以,尽量把合同原件控制在自己手上,实在没有起码留个复印件!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存在某些实际困难以致无法获取原件,只能取得相关传真件或扫描件,虽然传真件和扫描件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无论是扫描件、传真件还是原件,只要是合同,就一定要用公章,否则便谈不上证明力度。如果是扫描件最好用彩色扫描,传真件、扫描件均需保留原件,必要时进行比对,才能真正具备法律效力。

  同时为了使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可以借助网络平台,通过电子邮箱或QQ等传输合同、合同履行签认等电子文本,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发生纠纷时做证据使用。

  合同原件在对方手里能不能起诉?以上就是有关的知识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或点击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himinglawyer.com/联系汪腾锋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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