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内心往往是非常着急的,由于不懂法律,往往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只能委托律师去会见,了解案情维护权益。那么律师可以只会见而不担任辩护人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律师可以只会见而不担任辩护人吗?
可以只请律师会见一次。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可以为其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主要有: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主要有:
1、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
2、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
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3、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如,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其自己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权利等。
4、询问案件有关情况。询问其已被羁押的期限、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拘禁等违行为、随案有无被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等。
根据前述会见所了解的内容,辩护律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对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的作用主要有:
1、律师在会见被告人之前已详细审阅过全部案卷,总结案件的疑点、难点,找到辩护的关键所在,然后再带着策略去找自己的当事人。
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根据阅卷情况与被告人进行彻底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对全案不符合逻辑的环节进行有效过滤。
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
4、向被告人详细告知庭审过程。
5、向被告人传授庭审技巧。
6.向被告人传授如何有效的自我辩护。
7.再次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8.再次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
9.询问被告人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10.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犯罪,鼓励其勇敢翻供,不要怕被定上个“认罪态度不好的罪名”。
11.给被告人以其他法律帮助。
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吗?
辩护人不一定是律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但同时法律又规定了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包括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和相对不能担任辩护人两种情况
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有三种情形: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相对不能担任辩护人是指,如果为人民陪审员、司法机关的现职人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任辩护人,但如果是被告人近亲属或监护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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