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是否已经包括抚养费?广东知明律师指出,死亡赔偿金不包含抚养费,但是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律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生前需死者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死亡赔偿金是否已经包括抚养费?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在人身伤害死亡或残疾案件中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其第16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也由此,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与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及被扶养人的年龄有关,事实上一个重要的赔偿前提就是被扶养人有被扶养的权利。那么,哪些被扶养人有被受害人扶养的权利呢?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未成年被抚养人
这里指未满18周岁的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出生的婴儿也属于被扶养人,可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
二、成年但无劳动能力也无经济来源的近亲属
这里指那些因生病或是年老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需要值得一提的是,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也应纳入被抚养人范畴。
司法实践中,成年近亲属的扶养费年龄界限一般为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除此之外的人,如果想获得扶养费赔偿,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是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证明。
一个58岁的人,如果是女性,那么可以直接享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权利;如果是男性,那么还需相应无劳动能力和收入证明方可。
最后需注意: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如何算?
(1)被赡养人范围的确定
赡养人是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近亲属。被赡养人应当是死者或者残疾人生前负有赡养义务并实际赡养的人,即被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具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除了常见的有直接亲子关系的人,还包括:非婚生子女、非计划生育子女、非法收养子女、实际被抚养但没有抚养义务的人等。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为标准,也体现了赔偿与损害的一致性。
(2)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
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1岁;75周岁以上的算5年。这也不同于“未成年人按16周岁计算,50周岁以下年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50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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